台湾修订聚苯乙烯塑料类食品器具包装检验方法
2019-01-24 13:05
卓商塑料(PVC助剂)网讯:日前,台湾地区“卫生福利部”发布部授食字第1021950972号公告,修正“食品器具、容器、包装检验办法-聚苯乙烯塑料(PVC助剂)类的检验”,自即日生效。检验办法修正要点包括:铅及镉的检验,增列储存瓶、硝酸溶液的配制,修正规范溶液的配制浓度范围及含量测定;挥发性物质(苯乙烯、甲苯、乙苯、正丙苯及异丙苯)的检验;修正铅、镉及挥发性物质(苯乙烯、甲苯、乙苯、正丙苯及异丙苯)的定量极限。
目前,美国(台塑MBS)卫生及人类服务部已将聚苯乙烯加入可能致癌物列表,并且拟禁止使用发泡聚苯乙烯用于包装材料。在此,检验检疫部门揭示相关出口企业(ACR):一是了解台湾地区发布拟修订“食品器具、容器、包装检验办法—以聚苯乙烯塑料(PVC助剂)类的检验”的具体内容,了解具体修正要点;二是积极联系台湾地区客户及检验检疫部门,并查询相关官方网站讯息,及时地了解该检验办法修订情况;三是规范生产管理,建设自检自控体系,提高产品出厂质量。